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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时间:2010-04-12 浏览量: 作者:

 

培养方案编号:20121907
材料化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体魄、健全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较系统地掌握材料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备材料化学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生产、管理一线从事应用性研究、工艺技术开发与改造、新产品研制、工艺运行、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研究生教育输送合格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及要求
1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爱国、诚信、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和保护世界的基本思路和方法;适应科学和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2、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掌握材料制备、材料加工、材料结构与性能测定及材料应用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并在科学研究、新材料开发和应用方面受到良好的科学训练。掌握高分子化学与高分子物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实验技能,以及有关高分子材料加工、化学建材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运用化学和材料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新材料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基本能力。能将化学和材料化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从事应用性研究、工艺技术开发与改造和新产品研制工作。
4、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等级。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交流、协调和合作的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
5、具有基本的体育、卫生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三、学制与毕业要求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
四、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80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材料科学、化学。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结构化学、化工基础、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基础化学实验、高分子科学实验
六、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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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单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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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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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关说明
(一)素质拓展课程修读要求
素质拓展课程应选修本专业(学科)之外的课程。每位学生须至少修读选修2类、6个以上学分的素质拓展课方可获得毕业资格。本专业学生须在艺术体育美学类课程中至少修读2学分;须在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中至少修读2学分。学生选修的以本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的知识为主体的素质拓展课学分不计入素质拓展课程修读最低要求学分。
(二)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安排
1、专业见习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时间为1周。
2、专业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下半段,前7周校内上课,第7周为考试周,8-19周实习,时间为12周,其中包括校内总结1周。
3、社会实践活动2周,利用假期进行,不占学期教学活动时间。
4、毕业论文分两学期完成,第7学期分散安排,累计时间2周,学生完成选题、文献查阅、开题报告书的书写工作;第8学期集中用12周时间完成论文研究、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开题答辩视具体情况安排在7学期末或8学期初。
7、《创新实践与科技活动》课程的学分,要求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取得3学分方可毕业。可按规定累积学分,对于学生在第二课堂取得的创新成果,根据学院的规定赋予相应的奖励学分。
(三)其他
1专业方向课程由限选课和任选课组成,模块(一)和模块(二)两个模块至少选择一个模块,该模块一经选定即作为必修专业课程,选定模块之外的模块课程可作为专业任选课程选修,其学分计入专业任选课学分。每生至少应修读9学分的专业任选课。
 
 
注:……见附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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